根据《关于交付办理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及区政协一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深坪督〔2020〕37号)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区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通知要求,2020年我局承办区人大建议8件(第20200011号《关于在站前路和丹梓西路部分路段加装全封闭隔音屏 解决车辆噪音扰民问题的建议》;第20200018号《关于建设污水集中处理中心 保障坪山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城长远发展的建议》;第20200027号《关于整体规划建设马峦山郊野公园的建议》;第20200034号《关于促进社区协调发展的建议》;第20200035号《关于齐抓共管 打造标杆湿地生态公园的建议》;第20200047号《关于在厦深铁路坪山丹梓大道段住宅区加装隔音屏障的建议》;第20200081号《关于解决征地拆迁带来的环境问题的建议》;第20200094号代表建议《关于加快推进金龟生态建设项目的建议》),均为会办件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已将办理情况报送至主办单位。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研究,统筹推进。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由局主要负责人专门组织会议对通知文件进行传达和学习,充分领会吃透办理工作的任务、要求、程序,将办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任务承办有分工、有合作,有交办、有督查。
(二)细化分工,明确职责。根据建议具体内容,认真研究梳理,分解办理任务至具体科室,明确每件人大建议的主办协办任务、办理责任人及办理时限,做到每件人大建议有人管、有人办、有着落,同时要求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要提前按时序进度完成,确保了代表建议工作的责任落实和办理质量。
(三)多级督办,强化沟通。成立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专班,建立多级督办体系。局主要负责人对办理工作负总责,对每件人大建议从办理时限、落实效果到文字答复总把关;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专抓,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办理,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办理任务。强化沟通协商,不定期向局主要负责人汇报办理进展情况,共同研讨工作方法,解决存在问题,对答复意见严格审核。在办理过程当中,实施办理情况通报,提高透明度,办结后,积极与主办单位沟通办理情况,配合主办单位与代表进行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做到代表满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全力办理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充分吸纳代表提出的合理意见并运用到工作中,推动坪山区生态环境事业持续向好发展。
专此报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