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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人力资源局2020年度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10-27 10:59:08

  2020年,根据《关于交付办理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及区政协一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深坪督〔2020〕37号)要求,对照《坪山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清单》,我局认真开展办理工作,积极推进建议落实,现将办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局共收到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8件,其中承办件1件,主办件1件,会办件6件。承办、主办件已全部在规

定时间内办结,满意率为100%。会办件已全部按要求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主办单位。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持续提升办理实效。4月中旬,在收到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后,我局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局务会,探讨并部署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会后,各科室也广泛动员工作人员,加深工作人员对办理工作的认识,将做好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作为接受人民监督、回应群众呼声的重要体现,作为改进和提高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的重要途径。

  (二)加强沟通协调,有序开展办理工作。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我局始终将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与相关会办单位的沟通合作作为提升办理工作实效的关键。5月28日,在行政服务大厅6楼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就“关于解决辖区企业招工难、招聘难问题的建议”进行座谈,人大代表张振、曾素梅参加座谈会。6月15日,组织召开“进一步加大关注农民工群体利益工作力度的建议”专题座谈会,邀请了国药致君李蓉蓉代表参加,共同研究建议有关解决方案、推进情况、阶段性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三)严格督查督办,确保办理工作及时推进。在人大建议办理过程中,我局形成层层督查督办机制,根据《坪山区人力资源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督促责任科室按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建议的办理,认真征求领衔人大代表对办理答复、落实情况的意见,听取代表对我局办理工作的建议,所有建议均及时完成。

  三、典型案例

  (一)杨勇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关注农民工群体利益工作力度的建议》(第20200026号)。

  该建议提出从农民工用工管理、劳动争议调处、培训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着力,进一步加大关注农民工弱势群体利益的工作力度。我局作为主办单位,会同司法、住建、民政、群团等部门,根据代表所提的建议,逐条开展办理落实工作。一是依法完善农民工用工管理。加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监管,在摸底调查区内用工季节性强、职工流动性大企业的基础上,在生物医药行业、新能源汽车行业推广使用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重点抓好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餐饮、加工等行业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签订劳动合同监管和比例问题检查,确保用工企业劳务派遣工比例不超过10%。实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红黑榜”,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示制度要求,落实“黑名单”制度,共有2家企业纳入坪山区信用网黑名单。同时,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息社会公示,对欠薪企业起到震慑作用。二是构建多方联动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构建社会化“大调解”工作格局,连同区法院、法律援助中心形成制度化的劳动争议案件衔接机制,定期开展联席会议。孵化劳动关系领域枢纽型社会组织——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会,积极推动企业、园区成立调解委员会,目前全区已成立各类调解委员会343家,初步构建社会化“大调解”工作格局。不断探索构建多方联动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区司法局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援助农民工讨薪诉讼过程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通过“援前”“援中”“援后”调解,最大限度促进案件案结事了。积极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建立区-区域劳动关系类社会组织服务网络,参与劳资纠纷前期调处和后期服务。同时,加快推进区商事调解院、区社会心理关爱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成立步伐,进一步扩大我区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力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社会组织力量。三是健全农民工培训就业服务体系。2020年5月正式印发《坪山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支持与鼓励企业组织员工参加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岗位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等适岗培训,培训成果验收后可向区人力资源局申领适岗培训补贴。通过“产学”结合,线上线下培训结合及企业自行组织的形式确保受训人员“坐得住、听得懂、用得上”。为支持受经济环境等影响的困难企业开展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和转岗专业能力的各类培训,培训合格的,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开展“圆梦计划”学历提升帮扶活动,为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困难职工、农民工)学历和技能提升搭建成长平台,激励职工终身学习,岗位成才,助推职工职业发展。积极开展就业援助,通过区、街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常态化开展普惠式公共就业服务,引入就业社工实施精准对接。四是完善农民工保障体系。区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根据《深圳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加强农民工工伤保险、社会救助;将困难职工纳入困难档案中,并按市总工会当年相关慰问标准,发放慰问金;通过职工互助互济形式开展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根据《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积极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子女”问题。

  (二)舒媛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特殊人群生活的建议》(第20200089号)。

  代表提出加强度辖区低保家庭、因病致贫的家庭等特殊人群的关注度,我局作为会办单位,主要涉及就业问题。经与主办单位沟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深入开展办理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就业援助机制,常态化开展普惠式、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为辖区居民广泛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求职推荐等服务。今年以来,我局已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援助服务2780人。二是不断提高就业服务效率。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将招聘方式搬到网上、搬到掌上,推动求职者从“面对面”到“键对键”“屏对屏”,实现“零接触”服务。引导求职招聘、失业登记等就业服务尽可能网上办、自助办。建设“互联网+就业”直通车、“线上春风行动”平台,帮助企业招聘员工5800余人,确保“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三是积极促进各类群体多元化就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稳就业政策,鼓励贫困人员依托“互联网+”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实现灵活就业。今年以来,已为69名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灵活就业补贴14.2万元。此外,我局深入企业宣讲《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5号)等就业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