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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闭会期间第1-2020199号代表联系函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09-23 18:11:06

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

  田头人大社区联络站人大代表吴庆峰领衔提出的《1-2020199关于解决田头社区施工工地周边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深人代站函(坪山区田头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2020)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工地内扬尘监督,减轻工地内扬尘对空气污染的建议

  为打赢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深圳蓝”可持续发展,根据《坪山区2020年扬尘污染防治及裸露土地治理工作方案》(深坪生考办〔2020〕12号),我局持续强化施工扬尘防治管控措施。一是要求各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扬尘防治“7个100%”措施,加强施工场地和建筑废弃物管理,对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或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方式清运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严禁凌空抛掷;二是通过泥头车统一执法日行动,加强泥头车工地源头管理,严禁场地内泥头车超限转载、盖板未密闭、车轮带泥、车厢外体挂泥出场等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区泥头办共组织开展了16次泥头车统一执法日行动,严厉查处泥头车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泥头车整治高压态势;三是会同水务局、城管局、建工署、交轨中心、各街道、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等部门定期开展扬尘防治联合检查行动,今年以来共出动130人次,检查项目10项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裸土未覆盖、TSP扬尘监控视频未开启使用、降尘措施未落实执行、工地出入口没有配备车辆自动冲洗设备等问题,均已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完成。

  鉴于田头社区受地铁工程影响较大,我局已对该处地铁项目开展扬尘检查,其中发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6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八工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我局联系市市政工程质监总站对该项目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对施工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项目经理进行黄色警示2个月处理。

  接下来,我局将持续要求地铁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防控措施,结合区相关部门的整治工作和通报情况,我局将联合市市政工程质监总站对防治措施不到位、屡次超标违法、投诉集中的工程项目,依法依规采取停工整改、黄红牌等措施严厉查处、顶格处罚,不断压实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主体责任。

  此函。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