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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020008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07-12 18:15:03

尊敬的吴庆峰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征地拆迁带来的环境问题的建议》(第1-2020008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区正在全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的“双区”建设,较大面积产业空间土地整备项目、地铁16号线在石井田头社区较为集中开工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噪音问题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对此区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居民反馈的问题并积极应对。

  一、关于加大对拆迁区域噪音及灰尘监管的建议

  (一)切实落实拆除工程备案和监管

  根据《深圳市房屋拆除工程管理办法》(深建规〔2017〕6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调整〈深圳市房屋拆除工程管理办法〉个别条款的决定》(深建规〔2017〕8号)要求,区住房和建设局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落实辖区房屋拆除工程备案和施工管理、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

  目前,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监管拆除项目共34个,总拆除面积为94.7万平方米,已完工项目22个,共计拆除面积37.2万平方米,未完工项目12个,待拆除面积为57.5万平方米。同时,区住房和建设局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拆除工程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深建质安〔2019〕121号)要求,积极督促土地整备、城市更新、违建查处及规划国土等作出拆除决定的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办理拆除工程备案手续。

  为加强拆除工程监管,区住房和建设局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拆除工程技术指引,加强拆除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2020年以来,区住房和建设局共检查拆除工程122项次,出动检查人员363人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责令停工通知书1份,专家意见书46份。

  (二)加强拆除工程施工噪音监管

  针对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噪音扰民问题,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关于加强夜间施工管理严格查处施工扰民行为的十条措施》(深建质安〔2020〕1号)要求,积极督促和指导监管的拆除工程责任单位采取有效的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拆除工程施工作业时间。按照《深圳市拆除工程技术指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强化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拆除工程施工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早于早晨6:00,结束时间不得晚于晚上10:00。特殊情形需要在中午或夜间(12:00—14:00、23:00—7:00)作业的,需取得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审批的建筑工程中午或夜间连续施工许可证,并督促施工单位取得作业证明后,应当至少提前二十四小时在受影响区域的显著位置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公布,并按照作业许可要求进行施工。

  二是采取合理的施工降噪措施。督促拆除工程责任主体制定噪声污染防治方案,要求施工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混凝土浇筑桩、静压桩等低噪声工艺,并通过吸声、阻尼和隔振等声学处理方法有效降低施工噪声污染,鼓励有条件的施工单位采取全封闭施工,减轻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三是强化噪声扰民专项整治。2020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按照《坪山区2019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要求,针对辖区内重点建筑施工工地,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整治”专项行动,共查处超时施工或施工噪声超标的违法案件32宗,处罚金额78万元。同时,针对重点建筑施工扰民问题,该局建立领导包案和信访约谈制度强化党建引领,通过领导包案制度和信访专题约谈,能及时依法解决噪音扰民问题。

  结合建筑施工噪音整治工作,区住房和建设局对监管在建项目夜间施工的情况开展“四不两直”督查和突击检查,运用视频监控、远程执法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夜间施工相关规定;对未经批准从事夜间施工或超过批准期限施工的违法行为依法从快从严查处,并运用红黄牌等手段加大警示。

  (三)多措并举,强化施工扬尘监管

  为打赢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深圳蓝”可持续发展,在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统筹下,相关单位持续强化施工扬尘防治管控措施。

  1.区住房和建设局

  一是要求监管的拆除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扬尘防治“7个100%”措施,并结合拆除工程实际,加强施工场地和建筑废弃物管理,对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或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方式清运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严禁凌空抛掷;二是通过统筹开展泥头车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泥头车工地源头管理,严禁场地内泥头车超限转载、盖板未密闭、车轮带泥、车厢外体挂泥出场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泥头车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由泥头车整治办组织成员单位开展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共开展10次统一执法行动,持续保持泥头车整治高压态势。

  2.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通过组织各街道执法队开展泥头车路面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在工地出入口、关键道路卡位、路面污染多发区域设置检查点,对泥头车车身不洁、未密闭化运输和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2020年以来,该局组织各街道执法队开展泥头车专项整治统一执法和常规执法36余次,共查处泥头车未密闭化运输、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176宗,依法处罚人民币37万余元。

  3.石井街道办事处

  一方面通过督促落实拆除工程施工单位做好洒水抑尘措施,对在拆除过程中未能按照要求配足设备、采取防尘等保护措施的,依据相关合同进行违约处罚。另一方面,该街道以“地毯式”的整治方式加大施工区域周边环境的巡查,整治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造成的扬尘问题;以常态执法的方式联合交警、交委等部门开展泥头车整治,在重点路段、区域查处泥头车路面扬尘、撒漏和偷排乱倒等违法行为。

  4.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一方面通过制定印发《坪山区2020年扬尘污染防治及裸露土地治理工作方案》(深坪生考办〔2020〕12号),进一步完善我区扬尘污染防治及裸露土地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部门主体责任,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区级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形成各责任单位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另一方面,通过对辖区内重点建筑工地开展高频次巡查,要求所有在建工程严格落实扬尘防治“7个100%”措施,对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工地以日报或者月报形式在专项工作微信群通报给监管责任单位,2020年1月以来,共发布4期《扬尘污染防治巡查情况的通报》,共通报问题178个,涉及扬尘污染工地98个,道路污染事件50宗,裸露土地30块,已整改150个。

  (四)加强重点区域扬尘及噪音监管

  鉴于田头社区马安岭部分路段及新曲居民小组附近、金田路沿线等受拆除工程实影响较大的区域,目前,区住房和建设局已要求拆除决定部门石井街道土地整备中心督促建设单位完备拆除工程备案手续、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和噪音措施,结合区相关部门的整治工作和通报情况,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对防治措施不到位、屡次超标违法、投诉集中的备案拆除工程项目,依法依规采取停工整改、黄红牌等措施严厉查处、顶格处罚,不断压实拆除工程参建单位主体责任。

  其中,为加大该重点区域的文明施工整治,区泥头车整治办结合实际,印发《坪山区泥头车整治办关于开展泥头车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深坪住建〔2020〕46号),于6月11日、6月18日,组织区住房和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市交警支队坪山大队等单位开展泥头车联合执法行动,共检查了地铁16号线车田心辆段项目、绿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昱程土石方有限公司、路面稽查(金田路-创景路)等单位和区域,对存在隐患和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强化了安全文明施工监管。

  二、关于城管部门加大巡查执法力度的建议

  2020年以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取“市容环境大检查大执法”的高压严管态势,积极组织各街道执法队通过加强路面巡查、严肃执法查处等手段来落实整治成效。结合城管执法勤务模式,落实早、中、晚“三班倒”在辖区在建工地周边流动巡查,及时处理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路面污染和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

  下一步,该局将通过部署街道执法力量采取“定点打击”加“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到“逢车必查、违法必究”,重点查处余泥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撒漏、未密闭化运输等违法行为。在日常执法行动和专项执法行动中,严格按照“两点一线”(工地、受纳场和运输路线)原则开展执法工作。

  三、关于施工监管单位加大对文明施工监管的建议

  目前,区住房和建设局、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建规〔2018〕5号)、《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深建标〔2018〕1号)要求,一是对监管的建设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先与辖区居民小组沟通协调,督促其做好施工围挡和施工信息公示告知,采取扬尘覆盖、湿法作业、噪音污染防治等文明施工措施,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对于市政交通项目避免在道路通行高峰期施工,保障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二是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加大安全文明施工巡查和执法力度,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三是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按照《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深府办规〔2020〕5号),加大巡查力度,规范开展占用挖掘道路许可监管工作,督促已取得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的单位做好施工内容公示并采取必要的防尘降噪措施;四是加强整改闭合,对因施工扰民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回头看”,做到事事有回应声声有回响。

  同时,为做好施工项目的文明施工监管工作,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采取各项措施。

  (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通过在官方平台设立信访投诉热线,市民可以对建筑工地不文明施工产生的扬尘、道路污染等市容违法行为进行电话投诉,该局会立即组织街道执法队进行核查处理,对居民投诉反映的市容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人。同时,该局将通过约谈的方式督促施工工地、运输车队等责任单位落实文明施工各项要求。

  (二)区建筑工务署

  通过晨检、第三方巡查、日常抽检等多种检查方式,加大对管辖范围内在建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管力度,督促各在建项目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可能避免夜间施工造成噪音污染,做好工地扬尘降噪措施,防止对周边居民生活受到困扰。

  四、关于交警部门加大对限行道路监管的建议

  市交警支队坪山大队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道路交通车辆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辖区属地管理职责,加强警力部署,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一方面,坪山大队充分发挥铁骑机动巡逻作用,加强金田路的巡逻管控,同时每天组织开展泥头车、“百吨王”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周边居民、学生的出行安全;另一方面,根据坪山大队勤务工作安排,加大金田路早晚高峰期间警力部署,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加大大货车泥头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和处罚力度,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另外,目前市交警支队已在全市建立了违停车辆“随手拍”举报平台,市民可对发现的违停泥头车进行拍照存证,通过手机移动客户端上传至平台,交警部门将对车辆违停违法行为进行审核,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此函。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