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叶伟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跨部门协同治理偷倒余泥渣土的建议》(建议第202614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凝聚治理合力”的建议
(一)强化统筹协调方面
2026年初,我局组织召开“坪山区2026年第一次建筑废弃物联席会议”,城管、住建、公安、交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明确年度治理目标与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区政府统筹、住建牵头、多部门协同”的治理格局。截至6月10日,累计召开建筑废弃物专项调度会10次,及时通报各部门工作进展,协调解决源头管控、跨区域执法等难点问题,推动治理工作高效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方面
制定落实《坪山区建筑废弃物全过程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细化各成员单位职责边界:住建部门负责施工备案管理、排放核准审批及现场源头管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车辆行驶轨迹监管、违法运输车辆查处;城管部门负责偷倒行为现场执法和废弃物清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消纳场所污染防治监管,确保各单位各司其职、边界清晰、协同配合。
(三)打通信息壁垒方面
依托市级建筑废弃物系统管理平台、危重车辆系统等,推动施工备案、车辆GPS轨迹、违法记录等关键数据互联互通。要求所有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安装GPS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实时掌握车辆动态信息。对出入工地车辆实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无证运输和超载撒漏行为。
(四)开展联合执法方面
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2026年以来,会同各街道开展联合执法15次,重点打击夜间偷倒、隐蔽场所非法消纳等突出违法行为。针对深惠交界处跨市偷倒顽疾,会同惠州市城管局开展跨市联合执法12次,有效破解了行政区划边界“监管真空”难题,形成跨区域协同打击的高压态势。
二、关于“提升执法效能与技术支撑水平,强化治理保障”的建议
(一)构建智能化监管平台方面
今年以来,我局大力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截至2026年5月1日,我区完成建废企业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实现全天候实时监控,重点监控建废企业违规使用无牌照、车牌涂改等违规车。5月9日至6月10日,我局采取现场巡查及视频检查的方式24小时轮候值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扬尘防治、建筑废弃物排放管理等措施。
(二)规范跨区域追责流程方面
在跨市联合执法实践中,与惠州市城管局探索建立了“信息通报—联合取证—协同查处”的案件移交协作机制,12次联合执法行动积累了大量跨区域办案经验。我局针对我区各街道、惠州市城管局等移送的线索,对辖区7家存在跨区域非法倾倒、偷排建筑废弃物的企业立案处罚。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方面
持续加大对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重点围绕智能化设备操作、证据固定采集、跨区域执法协作等内容开展实战化训练。2026年以来,我局多次到惠州市大亚湾区城管局、惠阳区城管局座谈研讨打击跨区域非法倾倒行为等工作;联合大亚湾区城管局、惠阳区城管局共同打击跨区域堆放建筑废弃物等问题;上半年,使用无人机等设备,对建设工地开展执法检查30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局将持续巩固跨部门协同治理成果,定期组织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偷倒、非法消纳等突出违法行为,保持高压震慑态势;进一步推动深惠两地监管数据互通共享,提升跨市联防联控的智能化水平;研究推动将严重违法企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从源头上遏制偷倒行为。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持续优化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切实巩固治理成效,为坪山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优城市环境。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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