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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区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19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6-08-13 11:43:42

尊敬的曾宇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我区文明养犬治理水平的建议》 (第20260197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协同联动,出台配套执法指引”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养犬管理跨部门协同联动。一是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我局与区公安、司法部门建立了常态化联络机制,并严格以《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为依据,指导各街道扎实推进养犬管理各项工作。目前市级层面尚未出台养犬执法的标准化指引,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适用于养犬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工作指引,我局将严格依照自身职责,积极实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法规政策得以有效落实。二是统一执法裁量基准。 依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及《治安管理处罚法》授权,我局已指导各街道梳理出“遛犬不牵绳”“无证养犬”“饲养烈性犬”等高发违法事项清单。下一步将联合区司法部门,针对“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未采取安全措施”等主观性较强的情形细化取证规范。三是依托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各街道执法队在处置疑难案件时已配备驻队律师,我局将指导各街道进一步发挥律师作用,为暂扣、处罚等环节提供法制审核,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合规。

   二、关于“实施精准普法,构建全民守法氛围”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联合各部门、各街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养犬宣传活动。一是打造“爱犬日”品牌阵地。结合深圳市“5·29”爱犬日,我局已连续多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今年年5月底,我局联合区委宣传部、各街道在凤凰安荟邻举办了“文明养犬不掉线”为主题的爱犬日活动,活动通过宠物义诊、芯片注射、知识问答等形式,发放牵引绳、宣传册等物资近千份,取得了良好反响。二是开展“精准滴灌”式宣传。针对校园周边存在的流浪犬及不文明养犬问题,我局统筹各街道实施“敲门行动”,通过面对面向居民宣讲法规,明确违法成本。下一步将指导各街道聚焦重点人群进一步拓展宣传阵地,持续开展“文明养犬进社区”“便民普法站点”等活动。三是创新宣传载体。我局将继续利用媒体、微信公众号及居民群等,推送文明养犬宣传视频和新闻稿,持续倡导“养犬必登记、出门必牵绳、粪便必清理”的文明风尚。

   三、关于“建立联动机制,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的建议

   我局始终保持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高压态势。一是开展“睦犬”专项执法。近年来,我局指导各街道持续开展“睦犬行动”,重点对居民小区、学校周边、公共绿地等区域的“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等行为进行查处。2025年至今,全区已立案查处各类不文明养犬案件47宗,罚款23700元,有效净化了环境。二是强化流浪犬收治管理。我局持续督促各街道执法队加大巡查频次,依托专业收容机构,确保流浪犬只“发现一只、收治一只”。同时,通过开展“领养代替购买”活动,帮助收容犬只回归家庭。三是实行严管重罚。对违规饲养烈性犬、一户多养、因犬只伤人引发治安案件的,我局将指导各街道,积极配合区公安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严格处罚,并适时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强化法律震慑力。

   四、关于“优化服务监管,提升智慧治理效能”的建议

   我局致力于提升养犬管理服务水平。一是优化便民服务。目前,我区已全面推行“美丽深圳”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养犬证服务,实现“一网通办”。养犬人只需上传身份证、免疫证明、犬只照片等材料,即可实现“居家领证”,并可预约免费注射电子芯片。2025年至今,我局共办理养犬证1177宗。二是推进智慧监管。我局将持续推广犬只电子芯片植入工作,通过犬只电子芯片,可实现犬只溯源管理、涉犬纠纷快速确权等功能。创新建立“鼻纹+芯片”双轨身份识别系统,为辖区犬只建立专属电子档案,提升巡查摸排效率。三是探索社会共治。目前我局正依托民生诉求智慧平台,优化涉犬投诉快速响应机制。下一步将探索“随手拍”举报小程序与现有城管平台对接,鼓励市民对违法养犬行为进行监督,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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