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佳媛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代表联系函《关于站前路往坪山文化聚落段增设景观灯带的建议》(第2-2025003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已督促绿化管养维护单位对该路段绿植遮挡路灯部分进行修剪,整治了树木枝叶遮挡人行道路灯现象,增强透光度。
二、我局已督促路灯管养维护单位加强对该路段路灯检修维护,提高了人行道照度,照明效果良好,解决了该路段环境较为昏暗的问题。
三、坪山街道负责站前路文化聚落周边的清扫保洁,后续将配合区局做好周边范围的环境卫生工作,进一步提升辖区环境品质。
四、对于该路段增设景观灯带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我局将积极协调并向区财政局申请相关项目经费,努力推进该路段景观灯带增设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督导、巡检工作,督促管养维护单位加强巡查,提高维护效率,确保管理效果。
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