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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5013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5-09-11 09:04:27

尊敬的汪济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从紧从严从民意办好坪山区重点民生实事的建议》(第2025130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前期工作从紧,破解部分项目潜伏期过长的问题”的建议

  一是强化前期统筹。提前做好项目论证、规划选址、立项等工作,高水平开展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前期设计,结合项目特点、交付时限及工期定额,明确项目前期和施工周期,按照计划推进前期工作,加强项目间的协同对接,加强规划、咨询、设计等前期研究统筹,提升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压缩项目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流程,加快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的办理,推动项目建设时序前移。三是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各责任单位主体责任,根据责任分解表,梳理项目关键节点,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照节点时间推进项目,避免项目前期工作周期过长的问题。

  二、关于“监管标准从严,破解部分工程质量颜值不高的问题”的建议

  一是提高设计水平强化设计团队建设,在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审查阶段严格把关,要求设计单位充分考虑项目功能需求与美观性,确保项目安全、可靠、经济、美观,避免因设计问题导致工程质量和颜值不高。二是加强过程监管。实行“项目化、清单化、台账化、责任化”管理,明确施工、监理、设计等各参建单位的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高标准推进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定期开展过程评估,分析项目进展是否符合预期,对重要阶段现场把关,实现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全程监管。项目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需明确质量相关条款,详细规定施工工艺标准、材料使用要求、外观效果验收标准等,并设置相应的违约处罚条款。对施工单位违规操作、忽视质量的行为,立即制止并要求整改。对多次违规不改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工程款甚至解除合同。三是完善后评价机制。制定详细的后评价计划,对项目投资决策、建设管理、项目效益等方面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形成结论、对策和建议,并反馈给项目有关单位,形成良性项目决策机制。同时,建立项目问题快速反馈机制,及时收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讨,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调整项目实施计划。

  三、关于“项目规划从民意,破解部分民生实事不尽民意的问题”的建议

  一是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搭建多元化公众参与平台,鼓励群众参与项目从规划到落地的各个环节,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改善民生上,聚焦市民群众的痛点难点问题,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二是完善民意征集方式。为更好地做到民生项目体现民意,在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征集阶段,将征集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作为代表议事会、民生议政会主题,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论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同时,结合街道参与式预算监督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街道相关部门、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对重点民生实事备选项目的意见建议,形成建议项目清单。三是优化民生诉求响应。项目规划落地后,定期开展民意追踪调查,通过电话回访、区人大监督工作组现场走访等方式,了解群众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度,重点关注规划阶段收集的核心诉求解决情况。将评价结果与项目后续推进相挂钩,及时复盘征集流程和规划方法,优化下一轮工作机制,形成“征集—规划—评价—优化”的闭环体系。

  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