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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69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时间:2025-09-10 09:33:56

尊敬的张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建议》(第2025069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区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一是根据《坪山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大力推动我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在新建商场、写字楼、学校等项目规划审批阶段,已划定非机动车停车位共计3260个,其中含充电桩的非机动车停车位952个;二是实地调研各类场所及周边道路停放情况,推动35个住宅小区、6个国企自有产业园区、1个重点企业开放电动自行车停放空间,已在地铁站、城中村、商圈等周边和工业园区内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点520余处、可停放约2万辆电动自行车,新增充电端口约1.05万处;三是结合重点整治区域实际停放及交通情况,新增6153个电动自行车停车位,盘活1384平方米的人行道通行空间;四是持续推动技术大学地铁站口、田心地铁站口、萨米医疗中心侧面空地等6个电动自行车停放量较大的点位,作为电动自行车“充换电一体”示范站的选址。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源头管理方面

  一是消防领域方面。《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管理的提示函》,要求各有关单位科学规划停放场所、规范车辆集中管理、加装智能监控系统、提升技防预警能力、配齐消防设施器材、筑牢安全防护屏障、强化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安全防控措施。二是交通领域方面。优化地铁公交接驳服务,4月25日开通沙田地铁站至惠阳区天虹商场公交线路,累计服务3000余人次,提高群众出行效率并有效缓解了道路空间电动自行车停放压力问题。三是质量监管方面。印发《坪山区区域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整治工作方案》,共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快检98批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21批次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分级分类依法处置。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消防救援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及消防安全联合检查行动的通知》要求,建立市监与交警、消防、街道等部门的常态交流机制,加强案情分析研讨、案件信息共享和案源联动核查力度,探索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的信用分级监管和联合惩戒模式。目前,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122家,蓄电池生产企业1家)实现4轮全覆盖检查,累计出动694名执法人员,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536家次,查处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违法案件累计58宗,结案34宗,罚没金额5.39万元。

  (三)加强停放充电管理方面

  一是梳理我区交通秩序治理重点区域,开展每日视频和实地巡检通报,已巡检重点区域1530余次,通报各类有关问题61条,均已落实整改。二是组织消防、应急、公安、城管、街道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排查整治行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主题夜查行动。今年以来,开展联合检查超70次,检查各类场所超5万家次,督促整改乱停放充电、堵塞消防通道等隐患问题超5500条。三是持续对全区70个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升级改造,打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样板,并向全区推广。四是持续加强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整治工作。2024年4月以来,累计排查架空层用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民用建筑443栋,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3214辆。

  (四)宣传教育方面

  一是开展电动自行车宣传教育培训进企业、学校、社区、网络等交通安全宣传231场次,组织文明志愿活动6场次,累计覆盖15.1万余人,规范摆放非机动车超1.7万辆,劝导教育群众8156余人次。同时,累计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1.3万辆,基本实现我区共享电动自行车动态清零。二是组织区新就业群体联合会、区网约配送行业党委等主管部门及部分快递配送从业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培训教育120余次,发放《致全区快递、外卖行业骑手朋友的倡议书》1000余份,成立坪山区首支新就业群体交通秩序志愿服务队,引导快递骑手从“交通参与者”转变为“秩序共建者”,为交通秩序治理和电动自行车路面管理贡献新力量。三是对我区有关单位和居民群众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深入讲解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标准规范,指导销售门店按要求录入追溯信息,全面提升我区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合规水平。今年以来,累计发放电动自行车相关宣传资料超2000份,宣贯人数超7000人。

  二、关于在城中村、老旧小区以及政府小区开展试点工作的建议

  (一)电动自行车智慧监管方面

  一是围绕区级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了《坪山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2025年工作要点》。结合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已在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预警平台监测试点创建工作,对集中停放电动设施及电动自行车电池科技化监测管理,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设施数据归集、共享,实现数据信息及时共享和有效应用,并对前期运用的经验成果在全区推广。二是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引进数字化科技设备,禁止物业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目前,我区正持续推动安装“联网报警式”电梯,暂未发现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情况。三是在石井街道试点建设电动自行车管理系统,在我区37个自然村片区安装了各类基站和终端设备,实现了对电动自行车骑行、停放和充电的全过程识别和监测。2025年以来,监测系统已自动识别并处理了未在规定区域内停车、车电池分离、不戴头盔驾驶等违规行为1万余次。

  (二)宣传教育方面

  一是组织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坪山区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大讲堂,强化电动自行车管理,提升物业人员责任意识和防灾减灾救灾处置保障能力。二是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五防”宣传进社区等活动,组织各街道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入户宣传共550余次、组织讲座及警示培训活动20余场、组织演练10余场,向居民普及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规范停放等知识,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三是指导消防部门会同街道对我区100家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主要运营单位约谈培训,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关于实行“一车一档一责任人”制度的建议

  一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责任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一人一车一牌登记,禁止无牌车辆进入小区。二在比亚迪新合路路口、新合路体育一路路口等区域安装了12套移动式RFID设备,通过接入交警信息化平台实现全天候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问题。今年以来,电动车“非转现”处罚累计1.31万宗,有效拓宽了违法治理覆盖面。三是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走机动车道、未上牌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案件5229宗,劝导处理电摩拉客1273宗。

  四、关于定期开展电池和充电器状态评估的建议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统一执法行动的通知》《关于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及消防安全统一执法行动的通知》等系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责任。二是根据《深圳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指引》《深圳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指引》要求,2024年以旧换新补贴金额20余万元,2025年上半年预计补贴金额约19余万元。三是大力鼓励群众使用“电车专家”小程序自检车辆,目前已累计完成电动自行车安检超2.2万辆。

  诚挚感谢您对坪山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