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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011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9-06 17:36:23

尊敬的曾成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坪山区既有建筑物结构安全管理相关建议》(第2024011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利用‘大数据+网格化’等技术手段,实施网格+专业机构的分类巡查,提升管理水平”的建议

  为进一步落实房屋安全联动管控体系建设,我局一是持续落实房屋安全信息化管控工作要求,会同相关单位持续开展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托深圳市房屋安全风险管控平台不断将房屋基本信息、排查整治、鉴定等信息完善并纳入动态管理,利用大数据算法对房屋安全实施电子化、智慧化监管。二是加强“区-街道-社区”联动机制建设。指导街道组织开展房屋日常巡查,强化专业技术力量支持,落实严重安全隐患房屋“半月检查全覆盖”工作要求。三是指导街道健全房屋安全日常巡查联动机制。建立日常巡查“一支队伍”,将社区、居民小组、网格、物业管理等单位加入日常管理中来,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物管企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四是加强基层业务能力建设。组织房屋安全专家以送课上门的方式为街道、社区网格、物业管理企业等人员开展房屋安全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及安全隐患识别等相关培训,持续提升房屋安全业务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为落实全市“责任一网格”奠定坚实稳定的工作基础。

  二、关于“加强对小散工程的分级管控,加强对改造加固建设项目的管理”的建议

  为进一步强化小散工程的分类分级管控,我局一是持续开展小散工程安全监管及督导检查。督促街道办事处结合小散工程的规模、类型、安全事故风险等,建立重点监管工程清单,加强重点施工面积或工程造价临近小散工程限额标准的小散工程监管;将涉及拆改房屋承重结构、地下开挖、其他危大及拆除工程等风险较大的小散工程列入重点监管,强化监管措施及日常巡查,督促小散工程业主落实施工安全及房屋结构安全有关规定要求,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条件。二是指导街道办事处加强隐患整改督促及安全巡查。对于前期排查判定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指导街道督促责任人落实修缮加固,根据隐患情形及要求指导督促责任主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落实加固前、后检测鉴定,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对于报建项目竣工验收后的修缮、整改等施工内容,符合小散工程纳管条件的,及时指导街道办事处督促责任主体落实小散工程备案并加强巡查监管,严防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全链条管理。

  三、关于“加强地下工程周边既有建筑物的安全管理”的建议

  为强化工程建设周边房屋管理,我局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建设及施工单位严格遵循建设施工程序,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指导责任主体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过程中危大工程实施分类管理。二是督促工程各方主体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措施,在地下工程或爆破施工前后,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实地调查周边房屋场地、地基基础、建筑上部主体结构及围护结构情况,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条件摸排、评估、监测等,建立管控台账,对施工过程中影响周边区域房屋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以保障周边区域房屋安全。

  四、关于“强化物业管理方责任,加强房屋安全责任人的意识和责任感”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联控体系建设,压实物业管理责任,将房屋安全“严”的信号传递到“神经末梢”。我局一是强化物业单位管理责任落实,建立监督引导、隐患上报等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日常巡查检查,引导房屋安全责任人落实日常安全管理,监督其依法依规落实房屋装修改造等规范要求,将房屋安全隐患消除于萌芽。二是多措并举落实房屋安全政策法规普及宣贯。组织街道、社区网格、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采用专题培训、推文警示、约谈约见及督查检查等方式加大房屋安全普法和宣讲力度,进一步提升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及隐患风险辨识力。2024年以来,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房屋安全政策宣贯及技术培训4场次,涉及培训人员100余人;组织基层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线上警示、实地走访宣贯110余项次,全民房屋安全责任意识持续提升。接下来,我局将加大统筹和指导力度,加强房屋安全长效管控机制建设,为全面推进坪山区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