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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006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9-06 17:08:33

尊敬的黄伟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城中村道路设施维护管养的建议》(第2024006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查漏补缺,加强城中村道路管养力度的建议

  一是针对城中村清扫保洁工作采用“精扫精洗”模式,加大人员投入,确保不留死角,保证道路卫生;二是加大清扫车辆投入,根据路面脏污程度不同,实行每日、每周、每月清洗;三是全面提高巡查垃圾脏污、道路破损频次,发现垃圾第一时间协调保洁员开展清扫工作、发现道路破损立即实施破损维护;四是结合街道民生微实事工作、街道创文工作,做好各项小型修缮工作,包括黑化、环境提升等,助力道路管养。我区将持续加大对城中村道路的管养力度,优化提升道路品质,巩固城中村综合治理成果,着力打造安全、干净、有序、和谐的居住环境。

  二、关于加强对城中村道路监管力度的建议

  一是持续做好背街小巷道路治理、附属设施及照明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开展道路绿化整治,加大道路树池破损、绿化带裸土未覆盖的整治力度,以整治促提升,改善城市面貌,“点亮”居民生活环境;二是在各街道推广辖区建设工地信息登记制度,要求所有工地按要求提供占道开挖计划等信息,以便及时向施工单位传达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加强沟通,尽量避免城中村道路重复开挖;三是督促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完后及时对城中村道路进行恢复,要求监理单位切实落实好监督责任,确保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标准对道路复原,确保道路复原后的质量。同时针对道路开挖复原后的监管,按施工合同约定,保留部分合同价款,用于约束施工单位对道路修复后出现问题的维修质保责任,确保施工单位在完工后保质保量进行修复。

  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