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叶伟雄等代表:
《关于加快推进坪山区流浪人员救助站建设的建议》(第20240143号)收悉。针对关于加快推进坪山区救助站建设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救助站)与龙田中队消防站将利用现有规划用地共同建设。坪山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救助站)项目位于坪山区龙田街道龙田社区,龙田环路与金家岭路交汇处西北角,建筑面积共3219.95平方米,其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按35张床位设置,建筑面积约1116.26平方米;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按60张床位设置,建筑面积约2103.69平方米。项目的设计理念贯彻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区明确、布局合理,突出救助性、服务性,设施齐全、功能完善、配置合理、条件适宜,满足开展救助工作的需求。目前,项目已完成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及可研编制,处于可研审批阶段。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区建筑工务署等单位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建设。
二、根据《坪山区民政局关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疫情防护期特殊困难群众救助管理工作内部指引(2022年修订版)》有关临时安置的规定,鉴于我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救助管理站)仍在规划建设中,我局与深圳市颐爱医院签订临时安置协议,对受极端天气影响、突发疫情影响等其他特殊情况滞留我区的流浪人员,按照上级要求或救助实际情况,予以临时安置。
三、遵循“应救尽救、分类救助”原则,我局会同有关单位积极为流浪乞讨人员或其他有需要的困难群体提供救助服务。在《坪山区流浪乞讨人员分类救助指引》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构建了一套“多方联动、快速反应、精准识别、分类施策”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多举措、多途径织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爱心网”;同时,与让爱回家志愿者服务队合作,引入社会力量,促进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相互合作、互补,实现了从“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的发展型社会救助模式转变,在寻亲、助力返乡、改善认知、就业帮扶、送医救治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截至5月,我区今年共救助救治流浪乞讨人员86人次,其中,予以经济救助29人,实物救助22人,送康宁医院治疗16人,购票救助返乡及家属接回16人,护送返乡3人。
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坪山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