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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015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8-12 16:27:04

尊敬的叶丽燕(等)代表:

  坪山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0150号《关于建设坪山区社区大饭堂的建议》收悉,代表提到的“做好食品安全保障”,经研究,提出以下分办意见:

  一、社区食堂许可办证方面

  社区或物业公司可以企业法人或非企业法人的名义申办社区食堂,我局对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依法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设立在社区内的养老机构开办食堂的,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方可供餐。我局可为有需要的社区提供证前指导服务(如选址指导、装修图纸审查等),有需要的社区可以通过12345热线或直接上门向我局寻求支持,以避免前期规划设计不合理导致后期反复整改的风险。

  二、在社区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方面

  我局将强化对社区食堂等各类集中用餐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做法是:(一)明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操作要求。2021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要点、检查频次等进行规范。同时,2018年、2021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先后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5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一步明确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操作要求。(二)加强对食堂等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我局每年均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对学校食堂等重点单位增加监督检查频次。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要点包括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三)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落实。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分类开展食品安全包保工作,组织各包保干部每季度对包保的食品企业完成一次督导检查。

  三、在社区食堂食材供应商食品安全监管方面

  我局将督促食堂严格做好供应商选用、原料验收等工作,同时要求食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台账,确保食品安全信息可溯源。对于食材供应商这类食品流通企业,我局持续开展经营环节蔬菜制品和水果干制品、湿粉类食品专项检查、调味品等专项检查行动,做到全链条风险排查,抽样检验。

  四、在食品安全培训指导方面

  我局将依法组织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免费食品安全培训,督促食品从业人员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目前,我局依托“食安快线”平台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线上培训和抽考,社区食堂均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取得培训合格证明上岗,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等食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每年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集中培训不低于40学时(线上+线下),执法人员日常检查中对社区食堂同步开展监督抽考工作。社会食堂应自觉落实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做好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和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我局依法进行责任约谈。

  接下来,我局将加强与拟开办食堂社区的联系沟通,提供更好的许可服务并强化获证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社区食堂市民用餐安全。

  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