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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关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023016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3-08-28 10:39:10

尊敬的黄伊霖(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沙坣社区城中村围合管理的建议》(第2-20230162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龙兴、沙坣、陈屋、彭屋4个居民小组围合物业管理的建议

  沙坣社区龙兴、沙坣、陈屋、彭屋4个居民小组围合物业范围内涉及沙新路(东纵路以北)、陈彭屋新路、坪山沙坣路-沙龙路、燕龙路等多条市政道路,我街道将积极沟通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尽快推动上述路段移出市政道路管理范围,进而推动沙坣社区龙兴、沙坣、陈屋、彭屋4个居民小组围合管理。

  同时,马峦街道已引进北控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将环卫、绿化、路灯、公厕、垃圾分类等集中式一体化管理,实现城市管理专业化、精细化、智慧化,切实提升城中村环境卫生治理水平。

  二、关于将沙新路(东纵路以北)、陈彭屋新路、坪山沙坣路-沙龙路、燕龙路等道路移出市政道路管理范围的建议

  据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反馈,根据道路设施最新管理要求,道路设施移出除按规定提交至道路设施资产管理部门(交通设施处)审批外,还应上报至市财政部门审批。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交通设施处正与市财政部门对接,理顺道路设施资产移出至街道管养的机制,期间道路设施移出业务暂停办理。我街道将积极沟通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及时掌握道路设施移出最新政策,配合办理移出手续。

  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