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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关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023002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3-08-28 10:34:30

尊敬的陈禄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地铁站出口边角地建设电单车停放和充电场所的建议》(第2-20230027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在规划建电单车停放点的地方,同时安装好电单车充电桩的建议。一是马峦街道辖区现有“锦龙”“坪环”“东纵纪念馆”“沙壆”“燕子湖”5个地铁站,共设置有13个出入口。其中东纵纪念馆站B出入口、沙壆站A出入口、燕子湖站A出入口等3个出入口周边因地面施工未结束,暂未施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另外10个出入口周边已施划了17处非机动车停放区,长度合计728米,可容纳约1200辆电动自行车停放。二是关于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事宜,经向相关部门沟通,我街道地铁站周边目前施划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区涉及地铁设施保护区域或位于市政道路红线范围内,暂不允许设置充电桩。

  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