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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08-25 14:02:47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做好2023年区人大建议主办、分办、会办件答复工作,强化人大代表沟通联系机制,圆满完成区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现将办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办理基本情况

  2023年,我局共办理区人大建议40件,其中主办()含分办)13件,内容主要涉及公园建设及提升、垃圾分类、地铁周边市容环境整治、养犬管理等方面,从代表满意度反馈情况来看,满意率达到100%(9件获得A+评价,4件获得A评价);会办27件,已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答复意见提交主办单位汇总;共办理区人大代表联系函7件,其中主办5件,会办2件,均获得满意评价。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建议交办后,我局高度重视,制定《2023年度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跟踪督办分工表》,通过局重点工作分析会研究审议,逐一逐项确定牵头领导及科室,定职责、定任务、定时限、定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建议办理工作高效规范。

  (二)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意见征求到位。在办理过程中,主动与代表进行沟通协商,通过电话联系,走访座谈等方式,加强沟通力度,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落实“办理前沟通联系、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的工作要求,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规范办理程序,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针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专题研究,对涉我局的主办件,主动与会办单位会商,积极征求、充分吸纳会办单位的意见建议;对涉及我局的会办件,主动加强与主办单位联系,积极主动配合。同时,按照规范的办理格式,严格按程序办理完结答复意见拟文,注明办理结果及联系电话等。

  三、典型案例

  (一)王熠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流动摊贩管理着力改善人居环境的建议》(第2-20230002号)

  我局通过与人大代表密切沟通,区人大提出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探索合理设置临时摆摊场地,实施统一规范管理等建议。我局会同协办单位一是制定了《深圳市坪山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会商制度(试行)》《深圳市坪山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制度(试行)》《深圳市坪山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制度(试行)》《深圳市坪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制度》等6项制度。二是针对城管领域久治不愈的超门线经营问题,我局从顶层设计上制定出台详细的实施方案和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制定了一个方案——《坪山区沿街门店划线管理实施方案》,一个指引——《坪山区沿街门店划线经营管理区设置流程指引》,五项制度——《沿街门店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沿街门店群众投诉快速处置制度》《沿街门店容错纠错制度》《沿街门店榜样示范制度》《沿街门店城管巡查服务制度》,有效破解了超门线经营管理难题。三是创新形式开展“精准滴灌”式普法活动。制作脍炙人口的垃圾分类主题原创歌曲、垃圾分类科普视频、流动摊贩进疏导点情景剧、文明养犬情景剧等普选宣传公益产品,通过新媒体进行推广,让群众了解城管、贴近城管、支持城管工作,人大代表对我局的工作表示满意。

  (二)赵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工业园区道路占道摆卖问题的建议》(第2-20230069号)

  通过与人大代表密切沟通,区人大提出加强对工业园区重点路段占道摆卖流动商贩的政策宣传,选取有代表性的产业工业园区设置流动商贩特色试点等建议。我局会同协办单位一是坚持严格执法和柔性执法相结合,采取“一次劝导教育、二次责令整改、三次严肃执法”的方法,积极组织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工业园区周边片区的占道经营乱象开展攻坚执法行动。二是协调、指导相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辖区工业园区设置了6个便民疏导点,通过整合资源,集约利用,科学优化摊点设置,打造更整洁、更有序的流动摊贩疏导区,让城市管理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协调街道通过社区自治管理的方式,打造龙田街道第三工业园摊贩疏导点,运营以来进驻摊贩经营文明有序,未出现超范围经营情况,成为坪山区有名的“网红打卡点”,人大代表对我局的工作表示满意。 

  (三)李佳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坪山街道新和社区绿化景观的建议》(第2-20230016号)

  通过与人大代表见面及政务微信沟通,结合云巴沿线景观提升项目,我局在新和社区招商花园北区、大东城一期、大东城二期、万科金域缇香一期周边计划种植香樟、小叶榄仁、宫粉紫荆、大腹木棉等50余株乔木。同时,结合地形条件,在新和社区的站前路与丹梓西路交汇处建设云波公园,占地1.5万平方米,保留了场地中原有乔木,同时增种铁青冬、朴树、香樟作为点景大树,搭配开花乔木黄花风铃木,点缀多生花境,增加季相变化,提升公园景观,人大代表对我局的工作表示满意。

  (四)吴泽森(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完善城市绿化及照明设施的建议》(第2-20230139号)

  通过与人大代表见面及政务微信沟通,针对代表提出的我区城市道路交叉口、公交站台后方、城市主干路慢行系统路灯照度不足、道路中央分隔带上的掉头口处绿化遮挡行车视线、道路沿线地块出入口和路段二次过街两侧存在绿化遮挡驾驶员或行人视线,存在安全隐患、道路交通标志、标牌等设施被邻近绿化植物遮挡等问题。我局认真听取建议,虚心接受各方监督,及时回应关切。

  目前,我局正在实施“有路无灯、有灯不亮”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通过安装半高杆灯、庭院灯等方式整治65个照度严重不足的市政道路路口以及兰景路(兰竹东路至吉康路)人行道暗区,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同时,我局常态化开展树木遮挡交通指示牌、信号灯及监控等交通设施及路灯设施的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上半年以来共修剪了321处;在日常管养中加强对比亚迪路、荔景南路、锦绣西路等道路交叉口、地块出入口、二次过街等重点位置绿化遮挡视线排查整治工作,上半年的树木遮挡专项整治行动已于5月份完成。人大代表对我局的工作表示满意。

  四、存在问题及措施

  我局承办的区人大建议件基本得到较好的落实,但是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建议的内容涉及多部门职责,且部分职能部门涉及的建议内容专业性较强,受制于沟通渠道及时效限制,存在组织协调不够到位等问题;二是部分建议的办理所涉及的内容是项长期工程,有的因政策法规不完备、财力不足,条件不具备等原因,短期内难以完成。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着力提升办理实效,巩固办理成果,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工作水平。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