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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民政局关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023004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8-02 11:50:12

尊敬的袁觉夫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民生微实事评估验收程序的建议》(第2-20230042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分类评分机制的建议

  (一)贯彻落实项目评价通用标准。2020年4月,市民政局印发《深圳市“民生微实事”实施项目绩效评价通用标准》,明确了从项目投入到项目产出各个环节涉及的评价指标、参考分值、评价说明等内容,建立了标准化、规范化评估指标体系,为全市“民生微实事”项目评分评价提供了通用性、基础性标准,我局在开展区级抽检、年度评选等工作中积极推动该通用标准的执行与落实。

  (二)调研了解项目验收工作做法。针对目前“民生微实事”项目验收时间存在较大差异,项目管理存在较大优化空间等问题,我局开展了“民生微实事”项目验收工作调研,收集、梳理6个街道关于“民生微实事”服务类、货物类、工程类项目的验收主体、验收时限、验收流程、验收事项、验收合格标准等情况,为下一步优化我区“民生微实事”项目验收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三)研究起草项目验收规范指引。结合调研结果,我局研究起草了《坪山区“民生微实事”项目验收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民生微实事”项目验收主体、项目验收时限、各类项目验收事项、验收结果应用、项目验收表格等内容,并拟在征求意见后正式印发,推动进一步加强我区“民生微实事”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提升“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质效。

  二、关于各街道成立验收小组的建议

  根据建议内容,各街道认真梳理当前项目验收做法,并结合辖区实际优化项目验收工作,主要做法如下:

  (一)汇聚多元力量,充实项目验收队伍。一是坪山街道成立“民生微实事”项目督查小组。坪山街道以社区为单位成立了5个“民生微实事”项目督查小组,由“两代表一委员”、民微专干、社区财务人员、居民代表、监管机构等人员组成。主要针对项目实施进展、资金使用管理、项目验收监督、社会公众评价等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督促整改,形成了社区主导,“两代表一委员”、居民代表、相关部门代表等主体共同参与监督验收机制,着力增强“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规范。二是马峦街道成立“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专班。马峦街道党群服务部牵头组建了“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专班,由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及社区民微业务骨干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及结项验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助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促进“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提质增效。三是碧岭街道组建“民生微实事”观察员队伍。碧岭街道党群服务部牵头组建了“民生微实事”观察员队伍,由社区退休党员、居民代表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实地察看“民生微实事”项目开展情况,以“局外人”身份现场观察服务内容与方案预期是否一致,强化项目外部监督,确保“民生微实事”项目落地落实。

  (二)引入监管机构,强化项目验收保障。为进一步促进“民生微实事”项目从立项到验收工作更加严谨、规范,坪山、坑梓、龙田、石井、碧岭5个街道积极引入社会工作、绩效管理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服务类项目征集申报、资金预算、实施规范等内容进行指导、监督。通过全流程监督管理,有效提升街道、社区在需求征集、前置审核、实施监管、验收评估等方面的执行能力,强化项目履约管理,提高项目合格验收保障。

  (三)加强部门协同,形成项目验收合力。为进一步加强“民生微实事”项目验收管理,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类型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共同参与项目验收。如工程类项目主要由项目建设部门、城建部门、监理公司等人员共同验收;货物类项目主要由项目实施部门、采购部门等人员共同验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并作为项目决算的重要依据及项目评估的重要指标。

  衷心感谢您对坪山区“民生微实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