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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民政局关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023014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8-02 11:32:40

尊敬的邓海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坪山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作的建议》(第2-2023014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另选址设置和规范化运作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议

  我局充分学习借鉴宝安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功能布局、内部设施、制度建设、服务开展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深圳市坪山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建设及规范发展工作方案》。

  一是阵地建设方面,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区未保中心)与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集约资源配置,使用面积约200㎡,内设综合办公室、心理咨询室、图书阅览区、益智游戏区、综合活动区和庇护生活区,具备教育学习、心理疏导、临时照护等综合服务功能。二是人员配置方面,区未保中心设负责人1名,下设专职儿童社工3名。同时,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计划安排2名工作人员对我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进行支持指导。此外,区未保中心共享坪山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后勤、保安、护理等服务资源。三是运营管理方面,目前已经制定《坪山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坪山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管理与服务规范》,后续将进一步从服务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加强区未保中心规范建设和发展,提高服务能力,推动辖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二、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救助“四级服务网”的建议

  在完善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基础上,我区将在坪山街道试点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区+街道+社区+居民小组(花园小区)”四级服务网络。采取资源共享、一设施多功能等方式,建设街道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站和社区、小区儿童友好之家。后续,我区将结合区域场地情况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在全区逐步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四级服务网络。

  三、关于加强全区未成年人保护专业队伍力量,提升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专业化服务水平的建议

  一是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区未保中心服务工作。目前区未保中心配备专职儿童社工3名,较2022年新增2名。在推进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资源链接、能力建设、心理干预、社会调查、个案跟进、技术支持、收养评估等方面的专业优势,进一步提升我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服务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二是实现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全覆盖。目前,我区每个街道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每个社区配备1名儿童主任,负责落实辖区内困境儿童的各项服务工作,打通困境儿童救助帮扶工作的最后一米。三是开展系列培训提质赋能,提高儿童工作队伍业务素养和能力。区民政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区儿童工作队伍业务培训,并积极组织辖区儿童工作队伍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儿童工作队伍的知识素养以及实践能力。

  我区始终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放在首要位置,不断加强社区儿童保护预防服务体系、儿童保护案件处置体系以及临时监护服务体系建设,织密扎牢“弱有众扶”的民生兜底保障网。后续,区民政局将充分利用区未保中心这一平台,孵化和支持覆盖困境儿童心理援助、安全保障、公益教育、健康护理等方面的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切实提升困境儿童专业化服务水平。

  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坪山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