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寿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坪山建设深港生物医药产业合作区的建议》(第20230202号)收悉,经会同相关单位认真研究,现就建议办理相关方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更高层面的统筹协调机制的建议
我区积极参加深港合作、促进生物医药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积极深入研究深港合作培育世界级生物医药产业高地的可行性、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希望推动成立市级层面的深港生物医药产业合作区领导小组。
二、关于强化深港双方规划衔接的意见
目前,区卫生健康局正积极推进香港名医诊疗中心项目建设,该中心是坪山区与香港环球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创新采用集约式运营管理机构和“Medical mall”模式,率先探索建设的汇集30-50家香港顶级医学专家领衔的医疗机构和名诊所的港资平台式医疗服务机构,致力于推动深港两地医疗资源对接,为建设一流健康城市和国际化医疗中心提供跨境医疗服务实践案例和制度建议。中心运营机构深圳定和医院先后有清晰医疗国际有限公司、艾德斐耳鼻喉中心等20家香港医疗机构签约加盟。
三、关于着力推动“港澳药械通”政策落地的意见
目前,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市监药〔2020〕159号)和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第二批指定医疗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卫办药政函〔2022〕8号),明确了“港澳药械通”政策第二批指定医疗机构的申报范围需为大湾区内地9市中具有港澳医疗卫生服务主体资本或者合作关系的二级(含)以上综合、专科或者中医医院。目前,香港名医诊疗中心正在积极争取纳入“港澳药械通”试点,经多次与省、市相关部门沟通,该项目受医疗机构暂未开业、平台式医疗服务机构性质等限制,暂不具备纳入条件。且若以其运营机构深圳定和医院申报“港澳药械通”试点成功,平台内的其他医疗机构亦无法一体化适用该政策。
为推动香港名医诊疗中心尽快纳入“港澳药械通”试点,区卫生健康局多措并举,推动政策落地。一是积极与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争取上级主管部门“一事一议”给予“港澳药械通”试点政策支持,解决香港名医诊疗中心药品医疗器械准入等问题。二是将“支持在坪山区香港名医诊疗中心试点扩展‘港澳药械通’政策适用范围”作为提案建议、亟需突破的改革事项等,多次报送至市、区有关部门。三是协调香港名医诊疗中心参加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港澳药械通”急需药械申报及管理工作交流会。同时,区财政局每年初安排人才引进专项资金近2亿元至相关业务部门,吸引港澳医疗机构专业团队加入香港名医诊疗中心。
四、关于优化人类遗传资源审批准入服务的意见
为落实《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关于“优化人类遗传资源审批准入服务”文件精神,我区已于2023年3月出台了《深圳市坪山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细胞与基因作为高价值生物医药领域重点分支,《规划》中专门拟订了相关鼓励支持条款。
五、关于建立数据记录合规体系(真实世界的数据)的意见
深圳兴湾生物医药发展顾问有限公司是我区生物医药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公司,由国内著名企业家和昆翎医药创始人、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张丹博士团队联合创办,汇聚了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张绪穆博士、美国医学与生物工程院院士张学记博士等行业顶尖专家,充分了解国际生物医药领域商业运行模式,致力打造“ICH顾问服务平台、ICH信息平台、兴湾汇服务平台、BioPark推介平台”生物医药产业服务四大平台,拥有建立运营生物医药产业园的丰富经验,且具备生物医药产业投资的核心专业能力及国内外产业深厚资源。此外,每年还将组织坪山ICH园区顾问委员会及坪山ICH园区政策顾问委员会两次会议。
六、关于衔接深港审批机制创新的意见
针对当前生物医药产业面临的特殊物品等生物原料出入境痛点问题,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中关于特殊物品出入境监管通关便利化内容,经深入研究,计划借鉴北京、上海、杭州的经验做法,以深圳坪山综合保税区为试验区,先行打通特殊物品进口流程,搭建一个出入境特殊物品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同时建议在市级层面建立由市发改委、市科创委、市商务局、市卫健委、深圳海关和坪山区政府等为成员单位的市级生物安全联合监管机制(以下简称“联合监管”),通过市政府向海关总署申请授权我市开展研发用特殊物品入境风险评估并认可评估结果,给予并试点相关创新进口通关便利政策,相关特殊物品按照风险等级由低到高的原则逐步实施,最大限度提供便利化服务,满足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创新以及项目产业化需求。
综合服务平台将具备协助评估审批、相对集中查验、信息化监管辅助系统、低温储存、冷链物流、后续监管等一站式功能,形成“审批准备—审批—通关—后续监管”的全流程管理闭环,打通综合服务平台的服务流程,解决低风险特殊物品“进的慢”问题。目前,已明确由“深圳坪山综保区运营有限公司”作为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主体。接下来,将在市级联合监管机制框架下,坪山海关将指导“深圳坪山综保区运营有限公司”按照监管实际设立相关海关电子账册。
在建立市级联合监管机制方面,由市发改委牵头推进的《深圳市生物医药出入境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征求了两轮意见,接下来将报市政府常务会印发。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方面,明确平台的建设运营主体,并选定平台及集中查验场地选址;今年6月成功将第一单特殊物品进入坪山综保区内暂存,顺利开展非保税生物医药特殊物品入区后按状态分类监管业务。
市卫生健康委已制定《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港澳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执业注册办事指南(2023年第1版)的通知》等文件,形成一套完整的港澳医生来深执业证件申办流程。同时,区卫健局通过制作指引手册,列举港澳人员来深办医条件、准备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方便香港名医诊疗中心等港资医疗机构来坪办医。接下来也将持续与香港名医诊疗中心项目运营方保持密切联系,保障该项目建设运营相关环节审批流程顺畅、符合政策要求。
七、关于完善支持保障体系的意见
关于吸引深港两地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鼓励深港两地共建重点实验室和人才培养基地,坪山区聚焦三大主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重点龙头企业进行摸排,汇总形成企业人才需求清单,找准为企业提供人才服务的切入点。精准对接企业青睐高校,定期面向合作高校推送重点企业网络招聘信息,联合重点企业举办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举办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带领高校师生调研考察企业,加强校企人才对接与定向培养。开展产业链人才招引活动,由产业链党委牵头主导,制定精准化、个性化的招才引智实施方案,调动企业引才积极性。充分发挥坪山工匠园功能作用,精准培养企业技能人才。加强与猎头公司合作,积极为区内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寻觅高端人才。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4号)规定,对在深圳工作符合条件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针对境外回流深圳的高端紧缺人才,上级部门正在研究参照香港有关税率政策,给予回流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旨在更大力度吸引高水平、高学历、高素质的高端紧缺人才回深工作。根据坪山区税务局反馈,区级税务机关暂无权限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将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深港生物医药产业合作区高质量建设。
为加强深港法律事务合作,区司法局先后参观了德和衡(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中银-力图-方氏联营律师事务所、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入了解各律师事务所及深圳国际仲裁院的组织架构、发展历程、亮点特色、未来工作方向等方面,对坪山区的法治发展有良好的借鉴意义。同时组织德和衡(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与坪山部分企业开展企业跨境法律服务交流座谈会,就坪山涉外法律服务合作事项展开讨论。会上,德和衡(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为参会的企业提供依法经营、风险防范的新思路,分享了宝贵的涉外法律服务经验。对于建议中“拓展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建议,依托深圳市坪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对接平台,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区司法局计划搭建坪山区“一站式”多元解纷调解平台,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商事调解优势互补、有效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此函。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