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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反馈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 20230139 号代表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07-14 15:38:05

尊敬的吴泽森(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优化完善城市绿化及照明设施的建议》(第2-20230139号)收悉,该件由我局主办。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市政道路照明系统和绿化植物的巡查频次的建议

  我局每月常态化开展遮挡交通指示牌、路灯、信号灯及监控等交通设施的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上半年以来共修剪了321处有遮挡路灯的树木。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各街道加强对市政道路照明系统和绿化植物的巡查频次,及时处理路灯不亮和绿化植物遮挡问题。持续开展相关工作的专项整治行动,以确保市政路段照 明充足且未被绿化植物遮挡,如有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关于道路交叉口、公交站台后方慢行道和慢行系统适当增加照明设施的建议

  我局正在实施“有路无灯、有灯不亮”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通过安装半高杆灯、庭院灯等方式整治65个照度严重不足的市政道路路口以及兰景路(兰竹东路至吉康路)人行道暗区,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同时,我局正在开展全区照明暗区提升整治前期调研工作,计划启动新的项目,在主要节点工程实施的基础上,再逐步解决其他暗区问题,进而解决慢行系统照明问题。

  三、关于针对道路交叉口、地块出入口、二次过街等重点位置绿化遮挡视线的建议

  我局在日常管养中加强对比亚迪路、荔景南路、锦绣西路等道路交叉口、地块出入口、二次过街等重点位置绿化遮挡视线排查整治工作,已于5月份完成上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后达到主杆通直无任何新生萌蘖芽及徒长枝条,树木一级主杆分枝也不存在徒长枝条;一二级主骨干横向枝不存在干枯及折断现象, 亦无蛀虫折断坠落风险及安全空间范围内无伸出绿地范围现象;路灯灯光照度符合要求;要求视距三角形范围内无绿化遮挡视线。下半年我局仍会定期开展该类事项的修剪及排查整治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对管养单位开展绿化遮挡道路交叉口、地块出入口、二次过街视距修剪相关技术的培训。对沿线遮挡交通安全设 施、绿化植物过高过密、影响行车安全的绿化及时进行修剪,以消除视野盲区,确保驾驶员和行人视线范围安全可见,保证道路行车视距。

  此函。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