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江仕良、李荣斌、王珍、余浩代表:
你们提出的《完善竹元村排洪道照明监控设施的建议》(第2-2022019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山陂水库排洪渠边安装照明设施及监控设施的建议(竹元村排洪道为本地村民习惯用语,在深圳市河道管理名录中规范名称为大山陂水库排洪渠)
我局高度重视河道整治及设施的完善工作,近年来先后完成了11条黑臭水体的消除和12条支流的综合整治工作,大大改善了河道周边的环境。你们提出的在大山陂水库排洪渠周边安装照明设施及监控设施的建议,为满足周边居民日常出行的需求,我局将于今年年底前在该片区重点路段加装路灯。
二、关于加强绿化管养的建议
针对绿化管养的问题,我局立即安排管养人员进行处理,并加强该区域的绿化养护工作,严格按照深圳市河道管养技术标准要求,在保留部分自然生长的原生植物、形成多样、多层次植物群落的同时,保证面向公众一侧植被整齐美观,努力给周边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