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叶伟雄(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化城中村民生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持续扩大公共服务供给的建议》(第2-2022015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服务设施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的建议
马峦街道辖区内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基本情况:健身路径26处(其中12处为社区公园配套设施)、篮球场17个、门球场1个(不包含小区、学校内部、综合公园健身服务设施)。在全面摸排设施现状和充分征求周边居民意见后,将有建设改造需求的17处健身路径、5个篮球场上报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现已完成更新建设。
社区最近巡查发现,有5处健身路径部分器材损坏和防滑地胶破损、4处篮球场围栏网破损和地面老旧情况。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社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原则为‘属地管理’,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成并移交后,所在的社区工作站为社区全民健身设施的管理单位,社区工作站站长为第一责任人,各街道办事处为社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指导单位,负责指导社区工作站做好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工作”“社区公园及街心公园全民健身设施建成并移交后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我街道各社区将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开展社区健身服务设施日常巡查及维护工作,充分利用街道年度经费预算和民微项目经费保障服务设施维护管养,并积极落实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制定的相关公共服务设施管理使用规范和维护标准,做好社区服务设施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此函。
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