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海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尖峰岭郊野公园建设的建议》(第2022009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尖峰岭郊野公园推进情况
我局负责的坪山区尖峰岭郊野公园建设工程于2021年3月取得立项批复。2021年4月,我局按照区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要求,申请将尖峰岭郊野公园纳入坪山区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项目库,随后,我局多次对接发展和改革局,请其加快印发代建项目库清单。9月,发展和改革局通知我局,取消年度政府投资项目代建项目库清单的印发,由我局自行咨询区住房和建设局推进项目代建工作,10月,我局结合区住房和建设局意见,编制完成了尖峰岭郊野公园代建工作方案。2022年1月,区领导主持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尖峰岭郊野公园代建工作方案,2月,我局编制完成代建招标文件,并于3月正式挂网招标,5月完成招标工作,中标单位为华润置地城市运营管理(深圳)有限公司。6月,我局会同该公司编制完成设计任务书,按照区住房和建设局最新要求发布了设计招标计划。现计划于8月底完成设计招标工作,确定设计单位,并于10月底完成概念设计方案。
二、项目推进存在问题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反馈,尖峰岭公园部分区域涉及龙田街道1号地块综合功能整备区,且短期内暂无法开展土地整备工作,建议调整公园范围线。我局已去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申请出具尖峰岭郊野公园规划用地意见,并提供该范围最新的法定图则。该局计划在本月底完成新的法定图则,出具尖峰岭郊野公园规划用地意见。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工作流程,加快推进该项目的实施。
感谢您对我区公园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