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江仕良(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合理利用闲置国有土地修建社区公园的建议》(第20220190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社区公园的建设工作,针对您提出的赤坳小区和竹元村附近大山陂水库排洪道左边两处空地闲置的问题。经我局会同相关单位核查,其中赤坳小区600平方米的空地规划为林地,我局将通过共建花园形式,与社区共同建设,为周边居民提供活动空间,计划年底建成;竹元村附近大山陂水库排洪道左边3000平方米的空地为公园绿地,部分属区水务局排洪道管理范围,下一步,待水务局进行评估后,将视情况进行提升改造。
感谢您对我区公园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