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联系,地址:坪山大道5333号坪山区委区政府412B,电话:0755-8930719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文件精神,严格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扎实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归档等工作。2021年全年,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全面加强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责任栏目管理,明确专人专岗负责信息录入与网站维护,全年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0余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内容主要为活动类信息,动态类信息和创新类信息较少。二是信息公开主动性和时效性不强,各职能部门信息报送不积极、不及时,个别部门报送信息间隔时间长;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丰富和规范,部门间的协调机制、责任落实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落实。
为此,我中心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二是加强培训教育。造就一支善于发掘信息的政务公开队伍,强化服务意识、专业技能教育,培养一批政务公开的专门人才。
三是推动部门职能转变。转变传统管理理念思想,真正转变到服务群众的理念上来,优化处理信息的能力,加强各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信息共享新格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