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委区政府二办303室,电话:0755-8999611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切实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成立政务公开工作专班,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指定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梳理信息及上传发布信息,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建立信息公开台账,并定期对所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完整。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条,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开展政府网站栏目工作,同时全面推进落实“城市更新专题”“土地整备和房屋征收项目”等专栏建设,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式单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等。针对存在的问题,2022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如多采用图文结合等方式,使公开信息更新生动形象,更通俗易懂。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传达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同时密切围绕工作职能,挖掘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方面的相关信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