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41号,电话:0755-8462264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条例》和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为重要指引,结合发改统计工作实际,紧扣业务工作主线和重点领域信息,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流程,保障信息公开及时、透明、完整,切实做到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真实、准确,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机制。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自身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能力,明确由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推进、各业务科室作为相应信息栏目的主要责任部门,强化全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审核发布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层层把关,保证信息公开受理渠道畅通。
(二)充分运用平台资源,推行阳光高效政务。主要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坪山区公共信用平台”等省、区统一部署平台,不断优化完善我局权责清单,积极配合做好网站界面索引正确性的排查工作,切实提升群众办事及获取相关公示信息的效率。据统计,2021年,共优化删减2项政务服务申请栏目,新增11条行政许可公示于信用平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已按规定书面回复申请人。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信息180条。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围绕重点领域,规范公开内容。根据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对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统一调整,并结合发改统计工作特色,充实相关数据公开目录内容,使得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公开信息更加准确。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和权责清单公开,确保统计分析、统计快报、统计数据、发展规划、价格收费、重点建设项目等栏目准时准确公开发布。按照规范要求大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及时公开了2021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1.工作动态稿件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对规范性文件的配套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情况
1.做好全局人员关于工作动态发布机制的培训工作,使得全体人员的“动态”意识切实得到强化,力求发布的动态新闻均为最新资讯;
2.加强全局人员对于政策解读相关要求的学习,掌握政策发布前后的步骤流程,同步谋划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