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落实情况公开

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1-13 15:27: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www.szpsq.gov.cn)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区政府第三办公区1911,电话:0755-28318384,电子邮箱:lvhaixiong@szpsq.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提高工作站位,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切实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具体工作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专职管理工作和审查工作,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主体责任,建立三级审核机制,分别由业务科室(部门)、局办公室和局领导进行信息审核,确保政务信息规范公开做到公开内容和审查工作有局领导分管、有科室(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同时结合网站栏目建设情况,指定各栏目具体责任科室(部门),确保每个栏目均有人负责内容保障。

  (二)聚焦重点业务,强化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信息66条,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宗。在民生诉求事件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在政府网站挂网征求公众意见,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印发了《坪山区民生诉求事件管理办法(第五版)》,完成信息公开规定动作;在政务服务公开方面,积极做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财政预决算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并及时更新党建及具体业务工作动态;在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展示方面,强化坪山5G政务专网、民生诉求企业版等工作成效的信息公开力度。在第二十届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首次跻身全国政府网站(区县级)10强,“以分类分级和隐私保护助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相关实践入选全国区县级政府网站“十佳”优秀创新案例。

  (三)强化形式创新,探索公众参与政务公开新模式。结合《坪山区民生诉求管理办法(第五版)》修订工作,在线访谈形式为广大网民开展了政策解读,在政府网站设立专题进行政策宣讲,通过文字实录、图文并茂、视频讲解、动画展示等生动有趣的形式进行了详细说明,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此外,积极开展行政服务大厅疫情防控、免证办+自助服务、政银合作等政务服务宣传工作,依托“创新坪山”微信公众号,探索更贴近公众需求、更易于网络传播的公开形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一是政务公开信息量少,二是需进一步探索运用信息化技术创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新模式。

  2022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推进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围绕重要举措、重点项目,挖掘亮点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二是加强信息化技术在政府信息管理领域的运用,运用新技术手段降低政府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