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电话:0755—84622375,电子邮箱:csjsj@szpsq.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政府信息精准公开,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全年共更新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各栏目信息共计143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5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1条、双随机、一公开类信息6条,组织政府网站民意征集4期。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为网上申请。申请人均因个人原因主动撤销申请,故全年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情况。我局通过媒体报道、一图读懂政策、专家点评、音(视)频解读、政策问答等线上线下多形式开展解读,对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进行100%解读。全年推出《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专题,发布解读信息7篇,政策文件均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且相互关联,便于群众多渠道获取政策及解读信息,进一步提升了政策解读传播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工作动态类信息发布前存在语句不顺等返工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及改进措施。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长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科室积极性,增强干部的信息主动公开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局办公室提前与各科室沟通有时效性的动态信息点,强化督促提醒机制,提高人员信息采集、编辑能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