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人民西路2号,电话:0755-8413465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区委区政府要求,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居民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进街道整体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坑梓街道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制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透明规范。一年来,街道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条,其中执法监督32条,占22.5%;通知公告62条,占43.7%;工作动态32条,占22.5%;其他信息16条,占11.3%。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坑梓街道办事处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全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比上年少7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宗,2020年依申请收到行政诉讼3宗,其中结果维持1宗,撤销诉讼2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保障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队伍,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编制修改信息公开事项(重点公开民生实事、行政执法、资金预决算等领域信息)、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等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范围较窄。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的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对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不够及时。
改进情况:一是拓展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听取民声,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范围。二是挖掘信息公开深度。进一步加强对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的及时、深入挖掘,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