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建设路60号坪山街道办事处大楼207室,电话:0755—8460091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工作要求,安全有序、全面及时推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2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44条,执法监督类信息45条,通知公告类92条,行政处罚类信息145条,财政预决算等栏目信息46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宗,未收到关于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未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建立多级审查机制,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市、区工作要求,圆满完成信息平台集约管理工作;强化日常信息工作监管,确保政府信息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坪山街道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资料管理略有欠缺,对部分该归档的信息未及时归档。二是政府信息管理不够规范,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进行梳理分类。三是宣传力度不够,辖区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知晓率不高,无法第一时间了解政府工作情况。
2022年,我街道将继续深入贯彻《条例》,在上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指导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条例》执行与监督,按要求严格公开政府信息,持续提升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二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推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发布权威、及时、准确,定期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梳理分类,建立全面、规范的信息台账。三是强化宣传力度,通过组织开展活动,发放相关宣传折页、宣传册,同时利用行政服务大厅、社区工作站室等宣传阵地的室内外电子屏刊播海报,拓宽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群众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