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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10 20:00: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民政局单位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坪山区民政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二办大楼302B室,电话:0755-8451353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坪山区民政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依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共公开258条政府信息及开设一项部门政策解读专栏,其中信息内容包括: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

  (一)强化制度管理。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结合我局实际,修订了《坪山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审核发布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专职管理人员和审查人员,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主体责任,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科室(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围绕养老服务,强化政策解读回应。《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深圳市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2020-2025年)》等政策文件陆续出台,为有效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明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运营流程、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内容,推动各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范、标准落地,坪山区民政局于2021年10月22日出台《深圳市坪山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并召开《深圳市坪山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政策宣讲会,详细解读政策内容,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养老服务机构对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三)持续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依照规定于每月15号前在救助名单栏目及时公开当月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对象姓名、救助类型及救助金额等信息,同时通过社区公开栏、街道行政大厅等多渠道公开救助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按要求公开《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等社会救助政策及解读材料,持续推进社会救助业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度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58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1次,其中包含跨部门联合检查2次,检查结果均公示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应栏目;依法依规公开人大建议办理结果7件,公开政协提案办理结果4件;无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部分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信息较少等问题。为此,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工作:一是优化信息公开相关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审核、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到人,取得实效。二是协调局内各科室信息编写与报送,拓宽信息来源,重视信息时效,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学习,认真吸收各兄弟部门好的做法,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