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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1-10 20:06: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西路25号,电话:0755-84622541,电子邮箱:zhangyuhan@szpsq.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条例》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利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官方渠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切实保障市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

  (一)强化制度建设。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依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出台《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坪山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专职管理人员和审查人员,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科室(中心)负责、有专人实施,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依法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7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54条、通知公告121条、城管业务知识类信息27条、其他类信息55条。

  (三)全面信息公开。我局在主动公开基础上,细化公开内容,将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题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主动做好主题服务专栏保障,开设《深圳市坪山区立体绿化补贴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专题。灵活采取文字、图表图解、音视频、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将新出台的规范性政策文件进行100%解读。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我局按要求编制、公布并更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主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82

行政强制

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57.9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及时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做好以下两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认真做好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板块的常态化管理,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二是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水平,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