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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6-01-16 18:50: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坪山区教育局严格恪守“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扣公正、公平、合法、便民要求,以《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为依据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官方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24条,发布行政执法信息12条,公示行政许可决定449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坪山区教育局严格落实《条例》要求,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优化受理、办理、答复全流程闭环管理,着力提升答复质量与办理效能,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同比下降超过30%。申请量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存在同一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多次申请的情况,而本年度未发生类似情形。所有申请均已按期、规范办结,办结率达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坪山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牢固树立以服务公众为核心的工作导向,深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明确专职管理与审查人员,逐级压实保密审查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在信息公开的全流程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查,以制度规范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全流程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坪山区教育局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平台,安排专人专职负责信息采集整合、栏目日常维护、内容审核把关及平台安全运行保障等全流程工作。在全面落实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基础上,积极联动主流媒体及政务新媒体矩阵,拓宽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传播广泛,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坪山区教育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保障,建立健全“办公室统筹协调、业务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职责清单,强化全员信息公开意识与责任担当,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工作格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存在部分历史信息内容未及时归档的情况,下一步我局将全面开展历史已公开信息的系统梳理与核查工作,完善常态化归档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化能力与规范化水平,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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