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建筑工务署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坪山区建筑工务署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5条,其中发布了:工作动态34条,通知公告14条,工程预决算情况6条,工程进展13条,资金信息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法治政府建设报告1条,“三公”经费2条,普法与依法治理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坪山区建筑工务署收到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情况。群众对完工项目结算领域的信息更加关注,对于个别工程项目的信息需求量加大,因此申请量增长。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坪山区建筑工务署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全员采编、按月收集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工作要求,严抓信息内容质量,强化逐级校核审批,确保内容准确,持续提升主动公开标准版、常态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坪山区建筑工务署依托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定期维护并及时发布工程建设进度、招标公告、履约评价、结决算情况等信息,不断提升工程建设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全程留痕、实时可查;同步优化日常栏目与专题专栏,强化社会公众对政府投资工程的常态化监督,推动信息公开平台成为政民互动、协同共治的规范通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坪山区建筑工务署对标《条例》要求,构建双轨监督机制,一是内部建立周期性自查制度,对已公开信息定期抽样自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外部主动接受区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现场检查,以双重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合规,切实守住信息公开质效底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坪山区建筑工务署信息公开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有不足。在宣传内容上没有形成系列内容,栏目信息连贯性不足,难以形成持续热度,宣传效果欠佳。下一阶段,我署将坚持纵深挖掘项目信息源,依托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平台,对重大建设项目、民生实事工程,做到开工前预告、建设中实时更新,实现项目信息立体发声,形成系列性文章,增强宣传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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