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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1-15 16:36: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本年度,及时、准确地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更新并发布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各类政府信息205条,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全流程管理,建立健全了“申请登记—审核研判—协同办理—规范答复—归档备查”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各环节责任清晰、运转顺畅。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较上年度增长约133.33%。经分析,申请量显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社会公众对政府部门间的具体职责划分与业务受理范围不够清晰,导致申请提交的单位出现偏差,使我局受理的申请数量相应增加。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前审核制度,完善多级审查机制,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管理有序,从源头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指定专人负责政府网站等公开平台的日常运维管理。严格落实每半年一次的常态化抽查巡查制度,对网站信息进行审查、更新与维护。依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定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平台内容准确、链接有效、分类清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等问题,提升平台服务体验。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明确由局办公室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平台日常运维、意见收集。同时,自觉接受并密切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各项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以此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1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需持续改进,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主动公开信息的精准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对部分信息是否公开、何时公开、如何公开的把握不够精准,导致部分应公开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

  下一步,我局将着力强化源头审查和动态管理,提升公开质量。一方面,细化对规范性文件等重点信息的公开审查标准和流程,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表述严谨规范、公开范围清晰明确。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对现有信息和新产生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与评估,依法依规稳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确保符合公开条件的信息均能规范、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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