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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6-01-15 16:20: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9条、通知公告18条、城管业务知识13条、公园信息3条、资金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宗,已全部办结。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2宗,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坚持落实“先审后发”“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机制。已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保密审查负责人和专职管理人员,层层履行内容审核职责。所有重大事项均经过局主要领导最终审核,切实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与规范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聚焦工作动态、城管业务、公园信息等核心栏目,持续优化信息更新机制,切实增强了城管领域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与及时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切实强化内部监督保障。通过厘清部门职责、刚性执行“先审后发”及“三审三校”程序,严把信息质量关。同时,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内容审查与更新情况督查,实现对公开工作的常态监管与全过程管理,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严格遵循《条例》要求,结合新形势、新任务,认真梳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今年以来,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在业务办理方面存在不足,对城管领域相关业务信息的更新与掌握不够及时,导致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质量仍有提升空间。下一步,我局将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并建立部门信息同步机制,明确业务信息的传递路径与更新责任,确保工作人员及时掌握最新业务动态与工作要求,逐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熟练度与响应效率,进一步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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