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中心工作,推进本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依托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坪山发布”等新媒体共主动公开信息148条,内容包括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资金信息、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未产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中,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审核流程,强化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与内容校验,重点防范涉密风险和文字差错,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中,以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核心载体,安排专人负责网站栏目运维、信息采集更新及保密审查,及时发布政策解读、通知公告、重点项目等领域动态。同时联动新媒体渠道扩大信息覆盖面,确保公开内容准确高效、获取便捷,持续提升政务透明度与公众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监督保障方面,一是设立专人专岗负责信息采编和审核,明确划分各业务科室的职责范围,确保责任层层压实;二是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三是通过组织参加专业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信息公开效率,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持续推进中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部分信息表述不规范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强化相关人员培训,重点强化编校规范及语言文字规范运用能力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审核把关的专业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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