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坪山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03条,及时发布坪山区医疗卫生工作动态,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宣传,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宗,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宗,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比下降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坪山区卫生健康局认真落实《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工作流程,着力提升办理效率与答复规范化水平,切实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三审三校”审批程序,严把政务信息发布关口。积极响应并高效处理网站公众留言,常态化保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页面、专题专栏的内容发布与动态更新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常态化开展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加强信息发布的内容审核和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为公众查询使用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职责,提升政府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同时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公开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坪山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未能完全满足公众需求;二是政府公开信息的形式有待创新。
下一步,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将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的获得感、满意度。同时,着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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