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动态、业务工作、通知公告等信息,方便公众快捷查阅,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累计299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01条,行政处罚信息13条以及其他业务工作信息8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2宗,同比下降60%,降低原因是去年个别申请人围绕特定事项多次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今年该申请人所诉事项得到逐步解决,故减少了申请频次。2025年,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高度重视公众参与,主动拓展沟通渠道。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设置政务公开专员及信息保密审查专员进行多重审查,严把公开信息的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保密关,常态化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台账的记录与归档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持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适时开展政民互动活动构建政民交互新格局。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据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定期梳理更新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并严格按照指南与目录强化信息公开周期、质量管理,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参与。依托日常工作栏目强化政府工作的社会公众监督,紧扣专题专栏推进主题活动与主题宣传,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成为政民高效良性互动的重要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专员采编、审核业务能力培训,严把公开信息稿件政治关、保密关、表达关等重要关卡,确保信息公开稿件结构清晰完整、内容合法合规、表述准确适当;严格执行“先审后发”“三审三校”制度,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更新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落细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以严谨负责的态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以严抓落实的作风与严密的制度规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但在工作中也发现不足,即公开信息质量良莠不齐,主要表现在部分稿件文字表达方面有所欠缺,存在表述欠准确、概括不全面等问题。对此,我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员培训工作,依托“三审三校”制度增强公开信息稿件的文字关审核,推进信息公开稿件质量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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