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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2026-01-12 16:09: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4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规划计划、资金信息、回应关切等方面。通过“坪山发布”、“坪山先锋”等平台积极主动公开信息17条。按要求更新了单位的机构概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等,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宗,其中10宗已按期答复,6宗撤销申请。全年共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2宗、行政诉讼1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确保规范管理。健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采集、审核、发布、更新全流程责任,强化日常维护与动态更新,及时清理失效信息,切实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及平台信息的有效性、实用性。二是严守保密底线。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筑牢信息安全防线,确保源头安全。三是强化已公开信息管理。建立历史信息定期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错别字、表述错误、断链等问题,建立信息公开台账,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依托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开展工作,秉持统一、规范、便民原则,在持续优化信息公开渠道的同时,加强信息发布与解读的动态维护,最大限度便利群众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定期按照要求编制、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明确各科室(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3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1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1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1

0

0

0

0

6

(七)总计

13

3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贯彻《条例》,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公众期待,尚存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显不足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2026年,我局将压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与专业素养。紧密围绕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及城中村改造等核心业务,深入挖掘信息资源,加大公开力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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