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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6-01-09 14:47: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住房保障中心依托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年度安居工程筹集建设计划、配租配售政策、配租配售房源等信息170余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公众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住房保障中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完善在线申请渠道指引,明确受理条件及联系方式等,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宗,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住房保障中心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围绕住房保障核心职能,动态更新职责清单、办事指南、政策文件等信息内容。全面落实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安全可信。全年未发生信息发布失误或涉密泄露事件,信息公开管理基础持续夯实。

  (四)平台建设情况

  住房保障中心积极维护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住房保障服务专栏,加强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内容维护与更新,实现信息分类清晰、查询便捷。定期开展栏目内容排查与归档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及时、链接有效、界面友好,不断提升在线服务体验。

  (五)监督保障情况

  住房保障中心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与责任科室,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日常管理。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政务公开、依申请办理、党政机关网站和新媒体工作等各项业务培训会,定期对网站发布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持续提升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信息发布更加规范,公开渠道持续优化,公众参与度稳步提升。但对照新形势新要求和群众更高期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现有公开信息在精准匹配群众实际需求方面尚有提升空间,公开内容的精准性与服务性有待优化。二是当前工作动态内容以正面宣传引导为主,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普遍性风险等情况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大。改进措施:一是优化需求响应机制,提升主动服务效能。定期对群众通过各渠道反映的共性、热点问题进行梳理归集与分析研判,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常见问题”等专栏,做到分类更科学、问答更精准、语言更通俗、查找更便捷,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可及度。二是强化案例警示与公开,推动工作效能提升。在做好正面宣传的同时,加大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等负面典型案例适度宣传,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预防,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监督实效与治理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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