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街道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根本原则,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工作导向。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街道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03条(工作动态32条、通知公告19条、执法信息32条、资金信息13条、企业服务平台85条、其他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街道收到2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依规办理,未产生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坑梓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认真执行政务公开“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同时开展隐私排查工作,对于涉及保密、个人隐私、敏感、错别字等方面问题进行审查,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保障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信息供给。依托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坪山益企行”平台,持续完善坑梓街道专区建设,累计更新涉企政策、办事指南等信息85条,提升企业信息获取便利度。二是推动政务服务进园区。在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设立企业政务服务站并正式启用,将便民服务延伸至企业门口,实现园区企业“就近办、快速办”,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效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明确专人负责、专职落实,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机制运转顺畅。常态化开展已公开信息审查,对时效过期、内容变化的信息及时予以更新或撤销,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坑梓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两方面:一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有待加强。随着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意识不断提升,街道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持续增长,但部分经办人员对相关法规、流程的掌握和实操熟练度不足,影响了答复的规范性与时效性。二是信息公开标准化程度需进一步提升。部分领域,如招投标公示,存在内容要素不全、发布格式不符合规范等情况,影响了信息的规范性、清晰度和可利用性。针对上述问题,街道已明确改进方向,将通过专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并完善格式模板强化发布审核,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更规范、更高效迈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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