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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马峦山郊野公园管理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马峦山郊野公园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6-01-09 09:56: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马峦山郊野公园管理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认真做好马峦山郊野公园管理及开发建设方面信息、开闭园及节假日入园温馨提示等信息的主动公开。2025年,本单位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1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资金信息、规划计划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本年度政府公开信息均严格落实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条例》规定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定期对各栏目内容进行更新维护,并及时归类存档,全力保障网站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与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立足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平台,着力强化信息发布与便民服务核心功能,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定期开展自查,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同时,通过举办坪山区政府开放日活动等方式畅通公众监督渠道,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需要提升的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精准性有待加强,部分发布内容未能紧扣群众关切,二是公开平台的互动功能较弱,如“公众参与”栏目的沟通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二)改进情况

  认真收集并梳理群众核心关注点,把握群众信息需求导向,持续提升信息发布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同时,围绕民生诉求集中问题,深化政民互动、主动回应关切,切实增强沟通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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