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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11:23: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坪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年度中心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确保信息公开常态化,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依托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8篇,涉及政务服务、民生诉求、人工智能、数字政府、数据要素、政策解读等各类信息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5年,坪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保障了群众知情权,极大降低了申请数量;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坪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安排综合科牵头管理,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全流程规范政务信息起草、审核、发布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严谨性。同时,按照政府网站栏目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做好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规划计划、资金信息等栏目内容更新和信息发布,进一步保障了政府网站信息的时效性和全面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做优政务新媒体“创新坪山”微信公众号运营,聚焦辖区重点工作、民生服务、产业发展等核心领域,精准推送权威信息、政策解读、便民指南,打造集信息发布、政务服务、互动交流于一体的优质政务传播平台。2025年“创新坪山”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推文180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坪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坚持局领导统筹监管,做到每一篇信息均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把关后发布,有效强化了信息公开的内部监督管理。同时,保持与政府网站运营团队的常态化对接,对技术监测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形成“监测-反馈-整改-复核”的闭环管理机制,不断筑牢政务信息发布安全防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围绕主责主业公开信息数量有待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均衡,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集中在政务服务、数据治理等领域,个别科室(部门)业务信息主动公开数量较少。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全面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核心业务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同时,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对各科室(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提升主动公开的积极性,优化公开机制,并结合公众需求精准推送信息,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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