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坚持落实保密审查,对拟公开信息的内容真实性、准确性、表述规范性逐级校核,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等重要栏目。
(四)平台建设情况。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及时公布更新我中心日常资金信息、规划计划等专栏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指定专人专岗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已发布内容进行审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真实、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仍存有不足:一是公开内容的广度与深度有待拓展;二是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中心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对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及时更新各栏目公开信息,切实提高政府工作实效,努力打造机关事务信息公开新阵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粤公网安备 44031002000124号
"创新坪山"
i深圳
点击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