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深圳市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锚定“东部文化高地”建设目标,结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推动“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体旅融合”落地见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53条,包括:规范性文件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机构职能7条,工作动态38条,通知公告36条,执法监督信息34条,文化坪山20条,资金信息14条,其他信息2条;局属新媒体全年累计推送推文1411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坚持落实保密审查,对拟公开信息的内容真实性、准确性、表述规范性逐级校核,及时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按期维护机构职能等重要栏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构建“坪山文旅”为首的新媒体平台矩阵,聚焦文化、旅游、体育等三大关键领域,及时、准确地推送坪山区各类文化活动资讯,推介坪山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发布区内体育赛事、健身活动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组织领导,确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指定专人专岗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已发布内容进行审查,及时修改已过期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务公开平台以及新媒体矩阵的协同联动宣传效应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探索智能化推送,优化平台功能体验,推动内容策划创新,加大激活新媒体矩阵活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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