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坪山区教育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根据《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定工作计划,全面落实信息及时公示、栏目按时维护、内容动态更新等工作要求,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64条、行政执法信息13条、行政许可决定661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坪山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做到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和水平,保障市民的依申请公开需求。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9件,较去年数量有较大增长。经分析,个别申请人围绕同一事项,多次提交内容相似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增加了申请数量。经耐心跟进并答疑,9件依申请均100%按时办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坪山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坚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做好教育领域相关信息公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专职管理人员和审查人员,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采取有效举措推动信息公开向纵深推进,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坪山区教育局始终坚持把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安排专人做好信息收集整理、网站建设维护、信息内容更新、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法定公开的教育业务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并积极通过主流媒体或新媒体等平台予以转发,方便公众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坪山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强化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由教育局办公室作为统筹管理部门、各业务科室对应划分责任栏目,强化全员信息公开意识,增强全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坪山区教育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部分信息表述不规范、便民服务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坪山区教育局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学习,进一步深化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增强业务人员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技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