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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5-01-15 17:25: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快捷查阅,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累计305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51条,通知公告11条,业务工作信息9条,规划计划和资金信息6条,行政审批信息195条,行政处罚信息3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共收到个人依申请公开5单。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本年信息公开申请同比增长150%,主要原因是个别申请人围绕同一事项,多次提交内容相似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增加了申请数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各部门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中稳步推进多项重要举措,持续深化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信息朝着标准化、规范化迈进。高度重视公众参与,积极搭建沟通桥梁,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全方位监督。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台账的记录与存档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民互动交流活动,如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网络问政等,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构建更加和谐、高效的政民关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提升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知度与参与积极性。依据信息公开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定期全面梳理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以及内容,提升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知度与参与积极性。通过加强我局专题专栏建设,深化“生态环境水务”等专栏,及时更新信息,确保平台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规范执行“先审后发”“三审三校”制度,结合工作职能和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政府信息报送等工作,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更新情况,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54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24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不仅按时且高质量地完成了既定任务,还实现了进一步提升。通过构建规范的审核程序与标准,信息公开工作收获了一定成效。然而,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

  我局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及时了解落实工作任务,按时更新信息报道,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处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二是加强培训力度,增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落实工作责任制,研究处理政务信息新方法,提高工作成效,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