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共发布工作动态35篇,通知公告12篇,按要求开展财政预决算公开,组织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网络问政等政民互动交流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制度要求,明确分管领导、科部负责人、信息员在信息公开各环节的审查责任,进一步保障了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通过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区人民来访接待厅公告栏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让群众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和掌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和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相关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科部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建立监督考核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答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优化。
2025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年度公开计划,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压实各科部主体责任,使信息公开成为日常工作常态,提升我局政务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