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落实情况公开

深圳市坪山区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5-01-15 09:42: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共发布工作动态35篇,通知公告12篇,按要求开展财政预决算公开,组织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网络问政等政民互动交流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制度要求,明确分管领导、科部负责人、信息员在信息公开各环节的审查责任,进一步保障了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通过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区人民来访接待厅公告栏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让群众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和掌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和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相关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科部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建立监督考核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答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优化。

  2025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年度公开计划,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压实各科部主体责任,使信息公开成为日常工作常态,提升我局政务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